关于举办全国中小学生“中华诵”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全国中小学生中华诵夏令营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语委、文明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语委、文明办:

    为帮助广大青少年了解和熟悉中华经典,弘扬中华优秀文化传统,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和中央文明办调研组决定,2009年暑期在江苏泰州举办以传诵中华经典,做一个有道德的人为主题的全国中小学生中华诵夏令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营员选拔

    1.选拔数额:夏令营营员总数约为100人。请每省(区、市)择优推荐中小学生代表3人(高年级小学生1人、初中生1人、高中生1人)参加夏令营活动。每省(区、市)指派一名工作人员带队。

    2.选拔条件:热爱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和祖国语言文字;擅长中华经典诗文诵读;在软笔或硬笔书法方面有特长;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综合素质较高并掌握一定民族传统技艺;营员优先从各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中推荐。

  二、活动内容

    1.邀请国内知名学者、著名朗诵、吟诵家、书法家对营员作专题报告和辅导讲座,现场展示中华语言文字隽永的艺术魅力,讲授诵读和书法的艺术技巧,引导中小学生亲近和热爱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2.组织营员开展现场诵读竞赛、书法(写大字)竞赛及与中华文明相关的传统技艺展示和节目汇演等,展现青少年个人才艺风采。主办单位将邀请著名朗诵艺术家、书法家担任比赛评委给营员现场评分并给予针对性评价和指导,营员诵读和书法比赛综合成绩将计入各省(区、市)总分排序。

    3.组织营员实地参观游览人文风景胜地,感受祖国传统文化底蕴。

    4.对表现突出的营员进行表彰和奖励,并为其所在学校颁发荣誉证书和奖牌,为推荐省份的教育行政工作部门和语言文字工作部门颁发组织奖。

    5.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华诵项目组负责拍摄夏令营电视专题片,跟踪拍摄、全面反映夏令营活动特色,并安排在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中国教育电视台播出。

    三、活动保障

    “中华诵夏令营活动由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和中央文明办调研组联合主办,江苏省泰州市文明办、教育局、语委联合承办。

    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门负责选拔擅长经典诵读和书法艺术的优秀学生。各省(区、市)选送营员和带队人员的往返路费由选送单位或本人承担。营员在夏令营期间的食宿、培训费用等由夏令营承办单位负责。

    江苏省泰州市负责夏令营在当地的活动安排。

    四、工作要求

    各省(区、市)教育行政部门、语言文字工作部门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门要组成专门工作小组,加强对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全国中小学生广泛开展经典诵读活动,引导中小学生亲近、热爱中华经典诗文和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将各校推荐的优秀学生收入本省(区、市)中小学生诵读人才库,从中择优推荐参加全国中华诵夏令营活动的人选。

    夏令营时间:2009810--15日(10日报到,15日离营)。请各省(区、市)于2009720日前将本省(区、市)营员选拔推荐工作情况说明及推荐营员名单表格(见附件)一式两份及电子版报送主办单位。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联系人:高阳、张映川;电话:010—6609781066097843;电子邮箱:tuipuchu@moe.edu.cn

    中央文明办调研组联系人:蔡俊;电话:010—63095126;电子邮箱:wmbdyz1997@sina.com

附件:中华诵夏令营报名表

                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

     中央文明办调研组     

                     ○○九年六月一日